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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24 点击量: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合同包1(三原县医院住院部病区保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2(三原县医院门诊和办公区及外围公共区域保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投标人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 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投标;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合同包2(三原县医院门诊和办公区及外围公共区域保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投标人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 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投标;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六)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